会费种类及收缴标准
各会员单位:
经湖北省长江国际商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,拟对本会第二届会费收取标准作如下调整,经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,并报湖北省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。
会员按一次性缴纳四年的会费,特殊情况另议,会费实行级差缴纳制度,具体会费标准为:
1、会长单位:20万元/年
2、副会长单位:10万元/年;
3、理事单位:5万元/年;
4、会员单位:2万元/年。
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交纳会费,经催交仍不交纳者,视为自动退会,按商会章程处理。
本会费标准经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后生效,并报社团登记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。